《中国大学教育基金会发展报告(2018)》发布
2012—2015年,413家大学教育基金会净资产翻一番
“大学教育基金会发挥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既是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进行‘双一流’建设的平台,又是政府、社会、学校共建机制的催化剂。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应自觉地将自身发展融入‘双一流’建设进程,依托学校资源、立足国情实现创新驱动,更好地服务于‘双一流’建设。”近日,《中国大学教育基金会发展报告(2018)》在中国人民大学发布,该校副校长、基金会秘书长杜鹏表示,在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和“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教育基金会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如何实现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是高校及其教育基金会必须直面的问题。
《中国大学教育基金会发展报告(2018)》聚焦于此,以宏观的数据分析为基础,有针对性地梳理大学教育基金会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在回顾和反思中勾勒其今后的发展路径。
近九成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成立大学教育基金会
1994年4月,国内第一家大学教育基金会——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在民政部注册成立,此后大学教育基金会蓬勃发展。现如今,高校办学主体日趋多元化,办学经费来源也越发多样化,大学教育基金会已成为支持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6日,成建制的全国高校基金会已达527家,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仅国防科技大学、云南大学尚未成立大学教育基金会,9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仅西北大学等11所高校尚未成立。在地域分布上,除西藏自治区外,我国内地其他省份均有大学教育基金会组织,其中,江苏、浙江、广东、北京等省份数量较多。
大学教育基金会最初散见于我国几所顶尖大学,而现在已成为大学治理体系的标准配置,这种新的组织形式如何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完成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普及与推广?
报告分析指出,大学教育基金会成立的初衷是以独特形式帮助大学解决特定问题,特别是财物供给的问题。中国大学教育基金会从产生到发展,都具有极强的依附性,与高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之间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总报告撰稿人、华北电力大学教育基金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杨维东认为,大学教育基金会首先解决了外来教育捐赠接收渠道的问题,使这部分捐赠能够独立运用到高校建设当中;其次,这一组织形式能够解决社会资金捐赠的免税问题;再其次,中央财政及省市财政对高等学校捐赠收入配比的政策鼓励了教育基金会的热情,加快了其成立的步伐。基于以上原因,高校教育基金会规模不断壮大。
报告显示,基于中国社会组织网的数据统计,接近90%的大学(学院)教育基金会发起单位是普通本科公办院校,6.78%的大学(学院)教育基金会由民办本科学校发起,余下部分大学(学院)教育基金会由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及高职院校发起。
在组织结构上,大多数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在15人以下,其中11至15人的理事会构成最多。理事长40%由现任正职校领导(一般是党委书记)担任,27%由副校长等副职校领导担任,此外还有21%的基金会理事长由卸任校领导担任。在人员数量方面,有超过一半的大学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数量在1至5人,20人以上的仅有7家。
报告通过梳理413家大学教育基金会2012年至2015年的财务状况,发现其捐赠收入处于一种相对温和的波动状态,整体上捐赠收入总量为60亿元至70亿元规模。捐赠收入的波动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部分高校集中校庆和经济下行等。
与捐赠收入波动情况不同,2012年至2015年,413家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净资产翻了一番,达到300亿元量级,发展趋势不容小觑。从规模分布来看,40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基金会净资产规模差异较大,净资产10亿元以上的较少,大部分学校教育基金会净资产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马太效应日益显现。
就捐赠支出趋势而言,除2014年有小幅波动,捐赠支出始终维持在40亿元规模上下,相对稳定,但从捐赠支出在高校总支出中的占比情况来看,这一比例依然偏低。报告指出,大学教育基金支出占学校总支出的比例,反映了基金会在学校财务体系当中的分量和贡献,也是大学多渠道筹资的能力证明。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高等教育多元化筹资任重道远。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大学教育基金会大有可为
2017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公布后,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相继出台自己的“双一流”建设方案,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程正在加速。然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是一项长期任务,单纯依赖财政资金是远远不够的。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其中在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部分提出,要通过不同途径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双一流”大学建设,增强高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
从世界一流大学治理实践来看,实力雄厚、管理高效、反哺能力强的大学捐赠基金,有力地支撑着大学发展,同时也形成了一股助推学校治理不断优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的强大作用力。
“近年来,我国高校基金会的捐赠规模不断扩大,筹资策略日趋成熟,项目管理水平日益提升。然而,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基金会的运作与国外高校有较大差距,因此有必要全面分析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把握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探索发展新路径,为‘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杜鹏说。
报告分析认为,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可以更好地理解大学教育基金会在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独特作用。高等教育的财务供需总是处于不均衡的状态,正是基于这种财务的供需矛盾,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作为新的财务供给方,大学教育基金会大有可为,不仅可以成为财政资金这种主体来源的有益补充,适当减少高校对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的依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学发展自主性、应变性、动态性与预算刚性的矛盾。
近几年频发的中国资金捐助国外大学事件也说明,供需不平衡现象并不是因为我国公益慈善氛围不足,而是因为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供给机制不健全、专业性有待提升。
报告建议,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看,大学教育基金会作用的有效发挥应实现三个目标:首先,必须做好做足财务供给领域的增量文章,抓住慈善法律环境逐渐优化、公益文化氛围逐渐浓厚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充分挖掘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制度优势,尽可能实现充分供给;其次,优化大学教育基金会供给方式,将大学教育基金会供给侧重于卓越与特色项目,实现与主流供给方式的差异供给,这种差异化供给机制也考验着大学教育基金管理团队的筹资技巧;再其次,必须提高大学教育基金会参与能力,在供给时间上实现持续供给。
报告指出,我国大学财务供给侧的机制优化,应注重其供给持续性的形成,构建有利于大学量入为出、科学筹划资金使用的供给环境,这就需要处理好捐赠基金当下使用与投资增值的关系,处理好大额捐赠与小额捐赠的关系,处理好谨慎投资与抵消通胀的关系。
大学教育基金会治理能力衡量标准亟待确立
大学教育基金会这一组织形式扎根中国大地20多年来,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支持作用日益显现,正在逐步释放其组织活力。然而,随着“双一流”建设进程加速,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发展模式与“双一流”建设的不匹配性日益突出,由于跟不上整个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节奏,基金会自身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露。
“我国的高校基金会还处于初创期,在法律制度、税收政策、捐赠传统等方面还要付出更多努力。基金会要通盘考虑、全面分析当前问题,自觉地将自身发展融入‘双一流’建设进程,选择一条切合我国文化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发展路径,立足国情实现创新驱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教育事业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治理研究院院长程天权说。
报告指出,大学教育基金会是一种依托社会经济发展所创造的物质条件、结合多元包容的社会文化传统孕育出的现代意义上的特殊基金会形式。因国情与高等教育体制不同,不应盲目对比中外大学教育基金会规模及其管理体制,在考虑中国大学教育基金会发展模式时,应注重我国捐赠文化、大学性质、捐赠基金发展阶段,在扎根中国大地的同时顺应其发展规律。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胡炜表示,高校基金会的创新发展离不开理念创新、标准创新以及政策环境的优化,需要从配比政策、行业规范、评价体系、项目管理、基金运作等方方面面转变观念、寻求突破,同时努力营造良好的捐赠文化氛围。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李宇宁从北京大学基金会的发展现状出发,指出当前大学教育基金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挑战主要集中在资金筹集、项目管理与投资增值三个方面。清华大学副秘书长、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李家强以清华大学校友解振华为例,介绍了优秀校友捐赠对大学教育基金会筹资的积极示范作用。
报告分析,在筹款、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通过创新提高内部治理能力,构建定位准确、功能明晰、结构合理、管理有序的新型大学教育基金会治理模式,这将有助于吸引持续性教育捐赠,提升基金会服务所在高校卓越发展的能力。
然而,治理能力的衡量标准问题,是困扰当前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报告认为,当前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发展面临着重大的机遇与挑战,肩负着物质经费保障和大学精神建设的新使命,应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与大学教育基金会发展阶段,对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战略目标进行分解,相应地建立各项工作的指标体系。
确立治理能力衡量标准与指标体系,才能进一步回答好建设什么样的大学教育基金会、怎样建设大学教育基金会这个根本问题,才能推动大学教育基金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教育报》2018年4月17日 作者:万玉凤 马雯)